委 託 合 同
委 託 合 同
三種委託永和方式:
大前提: 業主授權永和,包括挑选承租人及簽訂租约及收租等事宜,唯先要獲得業主同意租金價格及條款。
視乎业主情況 (如在海外……),實際操作,和需要,有3款委託永和合約方式供业主參考,业主需考慮那一款較適合自己情況。
實際分别為:
合約一:
永和代业主簽租約,保管租押金。永和代收租金, 扣除稅款后 五日內再轉帳給業主, 永和代业主辦理交稅。
合約二:
業主自行簽租約,並收取租押金。永和代收租金, 並扣除税款 後 五日內再轉帳给業主,永和代业主辦理交稅。
合約三:
业主自行簽租約,若商户/租客同意,把租金直接過帳给業主、管理費直接给永和。业主可另外委托永和代辦理交稅事情, 如給永和一筆款項作代辦交稅等。
(以上只是簡單描述,业主需詳細看各項委託合同内容,以便作出正確选擇)